工作期限
常规计量器具送检的检定、校准工作期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对于玻璃温度计、量块一般为20个工作日。
上门服务的工作期限为检测工作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证书或报告。
如遇特殊情况同委托方协商,如国家检定规程、国家标准等有相关时限规定的按标准执行。
请与我们业务受理员联系,合同签订后他们会为您妥善安排好计量器具的检测工作。
特殊服务
上门服务:请与我们的业务受理员联系,一般提前1至2周进行预约。检测完毕取证工作请与业务收发中心联系。
预约送检服务:如客户有特殊要求的请提前与我们的业务受理员预约。
计量强制检定按财[2017]2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停征检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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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非强制检定的收费参照沪价费(2005)037号、沪财预联(2005)14号《关于调整上海市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校准、检测协议收费,收费的原则为合理分摊成本,不以盈利为目的。
具体项目收费情况的查询请与我所业务发展部业务员联系。
送检时请带全送检仪器的附件和必要的相关资料,并请您将您的要求告诉我们的收发人员。
业务发展部备有本所的资格证书复印件,需要者可以索取。
业务受理本部:021-58587678 021-58589818—1201、 2404
分部:021-58023982 021-58023983
业务收发本部:021-58586128 021-58589818—1101
分部:021-58023962
若您对我们的服务有不满意的地方,请来电、来信反映
监督电话:021-58586058 585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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